为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建立与培养目标相适应、有利于选拔拔尖创新人才的招生制度,切实提高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招生政策,结合生态与环境学院学科特点与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以提高博士生选拔质量为核心,坚持“择优选拔、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建立与培养目标相适应、能有效选拔出拔尖创新人才的招生制度,充分发挥学科专家组的审核作用,突出导师的招生自主权和责任,注重对考生专业基础、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的考察,保证招生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生态与环境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整个招生过程进行监督、指导,并负责受理考生申诉及相关问题调查处理。
三、招生专业
本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第一批次招生计划按类型分为普通计划、云南大学西南联合研究生院专项计划(以下简称“西南联研专项计划”)。具体招生专业、导师以《云南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学术型第一批次)》、《2024年云南大学西南联合研究生院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学术型第一批次)》公布信息为准,目录中招生方式为“申请-考核”制的导师可采用“申请-考核”制选拔方式招生。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专业或研究方向原则上要与所报考的博士导师研究方向相同、相近。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报考条件
考生须满足《云南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规定的各项基本报考条件。
(二)“申请-考核”制报考条件
1.通过英语CET-6级考试或达到同等英语水平(如英文文章、国外留学经历或报考导师认定的其他达到同等英语水平的证明材料等)。特殊情况由材料审核组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2.在职人员报考本院博士研究生需提交近三年来,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英文论文1篇;
3.学位学历要求: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
②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③以国(境)外硕士、博士学位身份报考的,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需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在学)证明和成绩证明(需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并最迟在2024年9月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科研背景:硕士研究生阶段或长期从事的研究方向(领域)与报考导师从事的学科方向(领域)相同、相近或导师认可的具有学科交叉的相关学科。
5.推荐信要求:考生一共须提交3封推荐信。其中2封由生态学相关或相近领域具有正高级职称专家出具推荐信;1封由硕士研究生导师出具推荐信。推荐信上的专家签名必须是专家本人亲笔签名或是电子签名。
6.身心健康状况检查达到学校相关要求。
五、报名及考核流程
(一)网上报名及缴费
时间:2023年11月13日12:00~2023年11月30日16:00。
普通计划考生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bsbm/)
西南联研专项计划考生报名网址:西南联合研究生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http://121.37.89.85:1018/)
报名费:普通计划考生报名费为135元/人,采用网上支付形式缴纳报名费,逾期不再补缴。除重复缴费情况外,报名费用概不退返。西南联研专项计划考生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二)提交材料
考生须在2023年12月8日前(以邮戳为准)向本院提交《云南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规定的报考材料。材料清单:
①网上报名成功后下载打印的表格材料,其中普通计划考生须提供《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西南联研专项计划考生须提供《云南大学西南联合研究生院专项计划博士学位研究生信息简表》(报名简表中单位意见一栏须相关单位签字盖章)
②两封报考学科专业领域专家(专家职称至少为两名教授或相当专业领域技术职称)的推荐信和一封独立的硕士研究生导师推荐信。推荐信上的专家签名必须是专家本人亲笔签名或是电子签名。
③应届硕士生须上传并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硕士生须上传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学历教育取得硕士学位的往届生须上传并提交《学位认证报告》;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上传并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的考生,须上传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需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在学)证明和成绩证明(需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并最迟在2024年9月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往届生报考还须根据个人实际情况上传并提交《在职人员报考云南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表》或《往届未就业人员报考云南大学博士研究生承诺书》。
⑤普通计划考生需提供《报考云南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并按其格式填写。西南联研专项计划考生须提供《报考云南大学西南联合研究生院专项计划“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并按其格式填写。
⑥其他与学术、能力方面相关的证明材料。
包括公开发表论文、专著、专利授权书、科研获奖证书、校级及以上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参与科研项目证明材料,学术论文收录证明材料,以及其它可以体现申请者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的支撑材料及外语水平证明材料等
所交材料按《报考云南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格式装订成册。
提交方式:以上所有材料均需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按照
“姓名+报考导师+报考专业+招生计划分类(普通计划或西南联研专项计划)”命名压缩为rar格式文件,发送到报考导师的邮箱以及云南大学生态与环境学院研究生公共邮箱(邮箱地址:shyjs@ynu.edu.cn)需要签字的文件,需要手写签名后扫描,以上文件命名若不合要求会退回,需要重新提交。
纸质材料仅接收中国邮政EMS邮寄,现场提交仅限本校学生。
纸质材料提交地点:云南大学呈贡校区国重大楼3207A办公室
纸质材料邮寄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云南大学呈贡校区生态与环境
学院,饶赟老师收,邮编:650500
联系方式:0871-65948611
注:上述所有材料,均须在考生录取后报到时核查原件。
(三)资格初审和材料审查
1.成立考核专家组,审查考生提交材料是否齐全,审核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得进入材料评审环节。西南联研专项计划考生可在西南联合研究生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查询材料收寄情况以及审核状态。
2.本院考核专家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给出百分制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60分为及格,成绩不及格者取消其申请资格。根据材料审核情况、招生计划、报考情况等,择优确定通过初审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并报云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西南联合研究生院审核。原则上,每个招生导师按照差额且不低于1:2的比例确定参加综合面试入围名单。
审核内容包括:
(1)外语水平和能力:20%
(2)专业基础水平(含专业关联性、学术成果):40%
(3)综合能力(含学术和专业经历、各类科研实践及综合潜质评价):40%
初审环节成绩不计入综合考核环节总分。
(四)综合考核
1.综合考核工作以课题组为单位进行组织,每个课题组按导师所属学科成立不少于5人的考核小组;
2.考核内容包括外语水平(主要考核英文文献读、写能力)、专业基础(主要考核考生所报考博士学位专业及研究领域的基础知识与基本理论)、综合能力(主要考核考生对学科前沿知识的了解、以往学术经历、科研能力、创新意识和思维、培养潜质以及团队意识等)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身心健康等。考核方式为现场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包括考生介绍本人自然情况、以往学习科研情况、博士阶段工作计划等(PPT汇报)以及专家提问等环节。考核标准须统一,考核过程需保留全程音像资料备案。请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便于综合考核通知及时传达到考生本人。
3.成绩构成
考核成绩均采用百分制。综合成绩核算方法:
综合考核成绩=外语水平×20%+专业基础×40%+综合能力×40%(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2月22日前,各课题组请根据学校报考条件和本课题组的具体要求,完成考生综合考核工作。
(五)体检
我校将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我校体检要求,未达到体检要求的,不予录取。
(六)拟录取
我学院将按照“择优选拔、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招生计划和综合考核情况,结合考生思想政治素质、身心健康等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学校研究生院或西南联合研究生院审核。
我校研究生院或西南联合研究生院完成拟录取名单审核并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无误后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
注意:我校第一批次博士招生工作不进行调剂,未完成计划将纳入第二批次博士招生测算。
六、监督机制
本院成立监察小组,对选拔过程进行监察督导。对于申请和审核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申请和审核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已被录取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凡对录取结果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进行申诉。申诉人向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诉书及有关证明材料,由学院处理并存档备案。
学院监督与申诉电话:0871-6593135;邮箱:290842989@qq.com
学校申诉电话:0871-65033837(研招办),0871-65033908(纪检监察)。
七、其他
1.其他事宜以学校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相关规定为准。
2.若教育部出台新的“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学校与学院将结合实际做出相应调整。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施行,由云南大学生态与环境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
1.硕士研究生导师推荐信附件 硕士研究生导师推荐书.doc
云南大学生态与环境学院
2023年11月